7月17日,国土安全部发布最终规则,取消长期适用于F类国际学生、J类交流访问者及I类外国新闻媒体代表的“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D/S)”制度,改为明确合法停留期限。未来,F-1学生及家属、J-1交流访问者及家属最长可获批四年停留;I类外国媒体人员最长停留240天,持中国大陆护照者最长停留90天。如需延长学业项目和工作期限、开始OPT或转换学校,均需向移民局申请延期停留,并完成生物识别信息采集。停如未在授权停留期限届满前及时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被拒后仍未离境,则立刻开始累计非法居留时间,累计超过180天触发三年禁入美国,累计超过一年则面临十年禁入。此外,新规还进一步收紧了F-1身份管理,包括毕业后的60天宽限期缩短为30天,禁止本科生第一学年和研究生全学年内更换专业或教育层级,并禁止重复攻读同层级或降级学历项目。新规将于《联邦公报》发布60天后正式生效,相关个人、学校及雇主请及时调整规划。
突发!法院叫停部分移民新政:TPS工卡恢复,庇护年费处罚暂停
7月21日,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在 Venezuelan Association of Massachusetts v. USCIS 一案中发布行政暂缓令,临时停止执行部分大而美法案制定的移民政策。本次暂缓令首先涉及临时保护身份(TPS)持有人的工作许可。根据法院命令,此前已经获得自动延期的TPS工卡,将继续维持原先获准的到期日,部分原本可能提前失效的TPS工卡暂时恢复原有有效期限。法院同时暂停移民局因庇护申请人未缴纳庇护年费而采取不利措施。移民局暂时不得因申请人未缴纳庇护年费而拒绝其庇护申请;不得因未缴纳庇护年费而终止其工作许可;不得仅因申请人未缴纳庇护年费而启动递解程序。不过,法院并未禁止移民局继续收取庇护年费。收到移民局缴费通知的申请人,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付款。此次裁定只是诉讼期间的临时行政措施,并非案件最终判决。法院预计将在听取双方更完整的意见后,作出进一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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