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裁员潮不断,60天失业宽限期也保不住了? !
今天,国土安全部公布了一项拟议规则草案,计划取消部分工作签证持有人目前享有的最长60天失业宽限期(60-day grace period)。

该拟议规则将于明日正式刊登在《联邦公报》,随后进入60天公众意见征集期,希望大家前去评论!所有人的评论都非常重要!
受影响签证类别有哪些?
E-1、E-2、E-3、H-1B、H-1B1、L-1、O-1和TN,以及相关家属身份。
现在的60天宽限期是怎么回事?
按照现行规定,如果上述身份持有人的工作提前终止,无论是被裁员还是主动辞职,通常可以获得最长60天的身份缓冲期。
👉🏻实际可用时间取以下两者中较短的一个:60天,或I-94剩余有效期。
例如,H-1B员工被裁员时I-94还有一年,宽限期最长通常为60天;如果I-94只剩30天,则最多只有30天。
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寻找新雇主、办理H-1B transfer、申请转换其他身份,或者安排离境。

需要注意的是,这60天本身属于DHS的酌情宽限,并不是绝对保证。
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对于H-1B等依赖雇主维持身份的人来说,一旦雇佣关系结束,如果没有其他合法身份安排,就可能很快面临身份问题。
这意味着:
找到新雇主并递交H-1B transfer的时间会更加紧张;
想转换成B-2、F-1等其他身份,也需要更快行动;
如果身份已经中断,即使之后新的H-1B获批,也可能需要离境,通过领事程序重新入境。
简单来说,以前很多人被裁员后还有一段时间找工作;如果新规生效,这个缓冲空间可能大幅缩小。

失去身份后可能有什么后果?
国土安全部在拟议规则中明确提到,如果60天宽限期被取消,部分失去工作且没有其他合法身份的人,未来可能收到Notice to Appear(NTA),也就是启动移民法庭递解程序的文件。
注意:out of status(失去合法身份)并不等于一定从当天开始累计 unlawful presence(非法居留),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具体什么时候开始产生非法居留,需要结合个人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累计非法居留达到一定时间后再离境,还进一步触发3年或10年的入境限制。
对雇主有什么影响?
如果60天宽限期取消,雇主终止外国员工雇佣关系时,也需要更加注意离职时间安排。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提前通知员工。另外,对于H-1B员工,如果属于雇主提前终止雇佣关系,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雇主还可能需要承担员工返回其最后海外居住地的合理交通费用。这一义务与60天宽限期是两套不同规定,不会因为宽限期取消而自动消失。
目前,这项政策还只是拟议规则,并未正式生效,现行60天宽限期仍然有效。 我们也会持续跟进后续进展,给大家第一时间带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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