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16年2月17日
我们最近讨论了外国居民在美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的重要问题。虽然在组建和构建实体时有许多重要的考虑因素,但在开展业务和交易时还涉及其他问题。
首先,正如我们在组建文章中所讨论的,实体必须注册为企业,才能实际开展交易和业务。在企业所在的州和市注册是一个相当简单的过程;在成立实体时已经提供了一个 UBI 号码,因此在商业许可阶段可以使用该号码。只要不存在分区问题或某些特殊类型企业的特定问题,那么州和市的营业执照都应在 2-4 周的标准时限内得到处理和批准。
对于由外国居民全资或控股的美国企业,向美国国内税收署申请就业识别码(EIN)的过程要麻烦得多。多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等实体在纳税时需要使用 EIN。
获得 EIN 还可以:
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
雇佣员工
选择以公司形式纳税
进一步分离企业与个人财务
过去,向美国国税局提交 SS-4 表格并为外国居民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获取就业识别码 (EIN) 非常简单,但最近却变得更加困难。
现在,国税局要求在 SS-4 表格中列出 “责任方”。什么是 “责任方”,怎样才能成为 “责任方”?责任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个人或实体均可
必须控制、管理或指导申请EIN的实体
控制资金和资产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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