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紧跟!美国出生公民权案,九大法官庭辩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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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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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全美都在关注的“出生公民权”案在最高法院开庭辩论。一个孩子出生在美国,到底还能不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这个延续一百多年的规则,如今正在面临最严峻的挑战。
虽然目前还没有最终判决,但庭辩中大法官怎么问问题,通常就能看出他们真正担心什么、怀疑什么,甚至可能站在哪一边。

一、回忆:
2025年初,特朗普总统签署“出生公民权行政令,根据表述:如果母亲在美国只持有临时合法身份(如免签入境,学生签、工作签、旅游签等),或属于非法居留状态;且父亲既不是美国公民,也不是绿卡持有人。那即使孩子出生在美国,也不再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在过去 157 年中,美国宪法明确规定: “凡在美国出生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即为美国公民,例外情况极其有限。” 原告认为,行政令试图修改“受司法管辖”的含义,将父母移民身份纳入判断,改变了宪法对出生公民权的既有理解,属于行政越权,因此下级法院接连发布禁令。
白宫则强调他们不是在修改宪法,历史上,宪法并未赋予“所有在美国出生者”自动公民权,而是排除部分群体。如果父母双方都没有在美稳定的身份,新生儿不完全“受司法管辖”。
二、那么,九位大法官现在的态度如何?
明显反对政府的一派:
👉 大法官 Sotomayor:
尽管政府一直强调:不是要推翻旧判例,只对“受司法管辖”重新解释。
Sotomayor 表示:你嘴上说没推翻,但如果按你的逻辑来,效果就是推翻;
并且,如果今天政府可以说“未来这些孩子不算美国公民”,那未来会不会开始说, “过去已经出生、拿到公民身份的人,也不算美国公民”?
这就很可怕了。
👉 大法官 Kagan:
政府试图把 “受司法管辖” 解释成:孩子不仅要出生在美国,还要父母对美国有深厚的归属、效忠、长期合法居住。
但 Kagan 认为,普通人看到“受管辖”,理解就是:你人在美国,要遵守美国法律,受美国政府管理。不是说还要去查你爸妈有没有长期定居、有没有完整效忠美国。
她直接指出: “the position you’re taking now is a revisionist one.”
揭露政府现在不是在解释历史,而是在试图改写历史。
👉 大法官 Jackson:
Jackson 举了个特别好懂的例子:
“if I steal someone’s wallet in Japan… Japanese authorities can arrest me and prosecute me.”
如果一个美国人去日本旅游,在日本偷了东西,日本当然可以抓他、起诉他。同样,外国人在美国,也要遵守美国法律,也受美国法律管辖。政府不能把“受美国管辖”偷偷换成“必须永久效忠美国”。
她还问了一个很有画面感的问题:
“Is this happening in the delivery room?” “Are we bringing pregnant women in for depositions?”
难道以后孩子一出生,就要在产房里审查父母身份?还要把孕妇叫来问话吗?
Jackson 的意思很明确:政府这个规则,法律上说不通,执行起来也会非常混乱。
明显支持政府的一派:
👉 大法官 Alito:
Alito 是目前看起来最可能支持政府限制出生公民权的大法官了...
他认为第十四修正案通过的时候,还没有今天这种大规模非法移民问题,法院不能用当年的旧宪法来处理今天的新情况。
并且,如果一个人随时可能被逮捕、被遣返,那他真的能说自己已经把美国当成合法、长期的家了吗? 他的孩子似乎也不该自动拿美国公民身份。
摇摆派都在思考什么?
👉 大法官 Roberts:
政府一直强调,历史上本来就有一些人出生在美国但不算美国公民,比如外交官、敌军占领时出生、外国军舰上的孩子。
Roberts 表示: “不能因为过去几个特殊例外,就把整个出生公民权规则重新改写”。
但他也注意到,经典判例中多次提到 “domicile” :一个人法律意义上的“家”在哪里。
比如:
留学生来美国读书,可能只是 temporary stay,临时停留;
游客来美国旅游,更明显只是短期停留;
绿卡持有人、长期合法居民,更被认为在美国有 domicile。
如果父母没有在美国建立法律意义上的“家”,比如只是临时签证或非法居留,那孩子即使出生在美国,确实也不应该自动拿美国公民身份。
👉 大法官 Thomas:
Thomas 更关心历史原意。
他的重点不是政策执行难不难,而是:第十四修正案当年通过时,真正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政府表示,第十四修正案主要是为了保护被解放奴隶及其子女,而不是为了让临时访客、非法移民的子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所以 Thomas 的顾虑是:如果回到第十四修正案的原始历史背景,政府的解释有没有一定空间?
👉 大法官 Gorsuch:
Gorsuch 关注的是技术问题,他不急着支持谁,而是在看这套规则到底能不能讲得通、用得起来。
如果孩子能不能拿美国公民身份,要看父母身份,那父母没结婚怎么办?孩子出生时不知道父母是谁怎么办?
👉 大法官 Kavanaugh:
Kavanaugh 关注的是权力边界。
出生公民权是美国宪法层面的重大问题。即使政府认为现行规则有问题,如果要改变延续一百多年的理解,总统是不是也没有权力单方面改写公民身份规则?
但 Kavanaugh 也没有完全否认政府的现实担忧。
他同样意识到,现代非法移民问题,是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没有出现过的新情况。
👉 大法官 Barrett:
Barrett 抓住一个关键点:第十四修正案说的是“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重点看的是孩子。
但政府现在却把焦点转移到父母身上,这就带来很多现实问题:
孩子出生那一刻,谁来判断父母身份?医院判断?政府判断?法院以后再判断?如果是弃婴,根本不知道父母是谁,又该怎么办?
但她也给反方出了一个难题:宪法文本里并没有写,传统例外永远只能是那几个,未来完全不能增加。
三、总结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提出修宪,通常需要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同意,或者由三分之二的州共同发起;之后,还必须获得全美四分之三州的批准。这个门槛极高。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建国两百多年,宪法修正案一共也只有 27 条...照现有进度,最高法院预计可能在 6 月或 7 月作出对出生公民权案件裁决。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为大家带来后续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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